正史类

隋书

隋书

《隋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本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

元史

元史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年)、王祎(1321~1373年)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宋书

宋书

《宋书》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 《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该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

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

魏书

魏书

《魏书》,北齐魏收撰,是一本纪传体史书,内容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0卷。

逸周书

逸周书

《逸周书》,原名《周书》,在性质上与《尚书》类似,是我国古代历史文献汇编。旧说《逸周书》是孔子删定《尚书》后所剩,是为“周书”的逸篇,故得名。今人多以为此书主要篇章出自战国人之手。

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

周书

周书

《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二十四史》之一,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本书记载了北周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另外,清代有同名人物周书。

北史

北史

《北史》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南史

南史

《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