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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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上天造就岐山高,大王开始来开荒。百姓在此盖新房,文王让民享安康。民众奔往岐山旁,岐山大道坦荡荡。子孙永保这地方。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47-748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cú)矣,岐有夷之行(háng)。子孙保之。
作:生,造就。高山:指岐山,在今陕西岐山东北。大王:即太王古公亶父,周文王的祖父。荒:开荒垦田。作:治理。一说始。康:安康。徂:往,指百姓来归附。夷:平坦易通。行:道路。保:守住。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47-748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

  这是一首歌颂周太王古公亶父开创岐山基业以及周文王业绩的短乐章。“天作高山”,强调上天赐予岐山这块圣地。周人重视天赐,视为吉祥,连婚娶亦是如此:“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大雅·大明》)天赐岐山之后,在这根据地上积蓄力量尚须人为,诗中便主要写这一过程。之所以仅取大王、文王二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岐山九世周主最杰出的代表。灭商虽然完成于周武王,但周文王之时已显示出周将代商的必然趋势,商纣王囚周文王于羑里,只能延缓而无法阻遏这一历史发展。岐山圣地经营到周文王之世,已为周武王积蓄了足以灭商的雄厚实力,包括姜尚这样足以辅成伟业的贤臣。“有夷之行”,分明是先王开创的一条通向胜利之路。

  这首短诗,多人对其中个别字眼有不同的解读。如“彼作矣”的“彼”,有人解为百姓,那么“彼作矣”就是百姓们造起房屋;有人解为先祖大王,“彼作矣”就是先祖大王开创伟业。如“康”,一解为安定,安康;一解为赓,继承,继往开来之意。此所谓诗无达诂,见仁见智也。

  《周颂·天作》一诗将对圣地、圣人的歌颂融为一体,着力描写积蓄力量的进程,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文笔犹如大河滔滔,飞流直泻,既显庄严,又富气势。短短七句,有如此艺术效果,可见诗歌作者的大手笔。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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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上天造就岐山高,大开始来开荒。百姓在此盖新房,文王让民享安康。民众奔往岐山旁,岐山大道坦荡荡。子孙永保这地方

注释
作:生,造就。
高山:指岐山,在今陕西岐山东北。
大王:即太王古公亶父,周文王的祖父。荒:开荒垦田。
作:治理。一说始。
康:安康。
徂(cú ):往,指百姓来归附。
夷:平坦易通。行(háng):道路。
保:守住。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47-748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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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

  这是一首歌颂周太王古公亶父开创岐山基业以及周文王业绩的短乐章。“天作高山”,强调上天赐予岐山这块圣地。周人重视天赐,视为吉祥,连婚娶亦是如此:“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大雅·大明》)天赐岐山之后,在这根据地上积蓄力量尚须人为,诗中便主要写这一过程。之所以仅取大王、文王二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确实是岐山九世周主最杰出的代表。灭商虽然完成于周武王,但周文王之时已显示出周将代商的必然趋势,商纣王囚周文王于羑里,只能延缓而无法阻遏这一历史发展。岐山圣地经营到周文王之世,已为周武王积蓄了足以灭商的雄厚实力,包括姜尚这样足以辅成伟业的贤臣。“有夷之行”,分明是先王开创的一条通向胜利之路。

  这首短诗,多人对其中个别字眼有不同的解读。如“彼作矣”的“彼”,有人解为百姓,那么“彼作矣”就是百姓们造起房屋;有人解为先祖大王,“彼作矣”就是先祖大王开创伟业。如“康”,一解为安定,安康;一解为赓,继承,继往开来之意。此所谓诗无达诂,见仁见智也。

  《周颂·天作》一诗将对圣地、圣人的歌颂融为一体,着力描写积蓄力量的进程,揭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文笔犹如大河滔滔,飞流直泻,既显庄严,又富气势。短短七句,有如此艺术效果,可见诗歌作者的大手笔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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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周颂·天作》是周颂中少有的提及具体地点的作品(另一篇是《周颂·潜》),它写出了岐山。《毛诗序》说它是“祀先王先公”,朱熹《诗集传》则指为“祭大王之诗”,都认为祭祀的对象是人。姚际恒《诗经通论》引季明德语,认为是“岐山之祭”,即《周颂·天作》的祭祀对象是岐山。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47-748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5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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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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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
南风清凉阵阵吹啊,可以解除万民的愁苦。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南风适时缓缓吹啊,可以丰富万民的财物。

南风之薰(xūn)兮,可以解吾民之愠(yùn)兮。
南风:东南风,又称薰风(薰是清凉温和的意思)。愠:含怒,怨恨,忧愁。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fù)吾民之财兮。
时:适时,及时,合时宜的。阜:丰富。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
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南风歌》相传为舜帝所作。《礼记·乐记》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古今乐录》曰:“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史记·乐书》曰:“舜歌《南风》而天下治,《南风》者,生长之音也。舜乐好之,乐与天地同,意得万国之欢心,故天下治也。”明初,晋王朱(木冈)展扩太原城,新增修大南门,取《南风歌》之意,原南门命名为承恩门,即辛亥革命后的首义门,新南门命名为迎泽门。

  此诗前两句始见战国尸佼的《尸子·绰子篇》,全诗始出三国魏王肃收集编撰的《孔子家语·辩乐解》。《孔子家语》是王肃伪托之作,今人因而怀疑《南风歌》也是后人伪作。舜为传说人物,其“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很可能是小说家笔法。不过据考证,《南风歌》自战国后已广为人知。今人逯钦立指出:“《史记》已言歌《南风》之诗。冯衍《显志赋》又云咏《南风》之高声。步骘《上疏》亦言弹五弦之琴,咏《南风》之诗。俱证《尸子》以后,此诗传行已久。谓为王肃伪作,非是。”(《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王力则从音韵学的角度指出:此诗“以‘时’‘财’为韵,这种古韵也决不是汉以后的人所能伪造的”(《汉语诗律学》)。当然,这首句式整齐、诗语明朗、抒情优美的《南风歌》,也不可能是舜帝时代的原作,而是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经过了后人的加工和润色的。

  全诗四句,但情思复杂。它借舜帝口吻抒发了先民对“南风”既赞美又祈盼的双重感情。因为,清凉而适时的南风,对万民百姓的生活是那样重要,那样不可缺少。

  “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这是就苦夏的日常生活而言。赤日炎炎,暑气如蒸,百姓怎能无怨?而南风一起,天气转凉,万民必有喜色。所谓薰风兼细雨,喜至怨忧除。白居易《首夏南池独酌》“熏风自南至,吹我池上林”,就是表达了这种情怀。“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清凉的南风可以解民之愠,适时的南风则可以阜民之财,由日常生活转而到收成财物,诗意更进一层。《礼记·乐记》曰:“天地之道,寒暑不时则疾,风雨不节则饥。”可见,“南风”的“阜民之财”比之“解民之愠”更为重要,也更为令人祈盼。因此,前人大都从这方面来阐释诗旨。司马迁说:“《南风》之诗者,生长之音也。”(《史记·乐书》)王肃也说:“《南风》,育养民之诗也。”概言之,《南风》之歌,即赞颂“南风”煦育万物、播福万民的恩泽之歌。

  善读诗者,当悟诗外之旨。其实,先民们对“南风”的赞颂和祈盼,也正反映了他们在自然力面前的无可奈何和无能为力。热烈虔诚的赞颂里,潜藏着忧郁无奈的心情。不过,由于对“南风”的赞颂和祈盼,是通过拟想中的舜帝口吻表达的。因此,经后世儒家诗评家的阐释,“南风”逐渐具有比兴之意,并成为帝王体恤百姓的象征意象;历代诗人也常以“南风”来称颂帝王对百姓的体恤之情和煦育之功。在古代诗歌语词中,“南风”是最具美颂色彩的意象之一。

  在艺术形式上,诗句错落,诗节对称;押韵讲究,重章复唱;辞达而意显,声曼而情婉,这是《南风歌》的主要特点。这种类似楚辞格调的艺术特色,同它在流传过程中得到加工润色的“第二重创作”,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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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子使札来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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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吴子派札来(鲁国)访问。”吴国本无所谓国君,无所谓大夫,这则记载为什么承认它有国君,有大夫呢?为了表明季子的贤啊。季子贤在哪里呢?辞让国君的位置啊。他辞让君位是怎么一回事呢?谒、馀祭、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干,兄长们都爱他,一起想立他做国君。谒说:“现在如果就这样仓促地把君位给他,季子还是不接受的。我愿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国君,最后把君位传给季子。”馀祭、夷昧都说行。所以几个哥哥在位时都勇敢不怕死,每次就餐必定祈祷,说:“上天如果让吴国存在下去,就保祐我们早点遭难吧。”所以谒死了,馀祭做国君。馀祭死了,夷昧做国君。夷昧死了,国君的位置应当属于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僚是寿梦的庶长子,就即位了。季子出访回国,一到就把僚当作国君。阖闾说:“先君所以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都是为了季子的缘故。要是遵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国君应该季子来做;要是不照先君的遗嘱呢,那么我该是国君。僚怎么能做国君呢?”于是派专诸刺杀僚,而把国家交给季子。季子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我受了你给予的君位,这样我变成跟你一起篡位了。你杀了我哥哥,我又杀你,这样父子兄弟相残杀,一辈子没完没了了。”就离开国都到了延陵,终身不入吴国宫廷。所以君子以他的不受君位为义,以他的反对互相残杀为仁,称许季子的贤德。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既承认季子是臣,就应该有君啊。札是什么呢?吴季子的名啊。《春秋》对贤者不直称其名,这则记载为什么称名呢?认可夷狄,不能只凭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季子是被认为贤的,为什么季子还不够条件呢?认可做人臣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臣子;认可做人儿子的,一定要使他像个儿子。(言外之意是:季子是夷狄之邦的臣子,是夷狄之王的儿子,就要在用语遣词上显示出这一点来。这就是所谓“《春秋》笔法”。)
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吴子使札来聘”:这句话是该文引用的《春秋》里的句子。聘:古代诸侯国之间派使者相问的一种礼节。使者代表国君,他的身分应是卿;“小聘”则派大夫。贤:用作以动词。季子:公子札是吴王寿梦的小儿子,古以伯、仲、叔、季排行,因此以“季子”为字。《史记》称他“季札”。让国:辞让国君之位。据《史记·吴世家》记载,寿梦生前就想立季札,季札力辞,才立长子诸樊(即谒)。寿梦死后,诸樊又让位季札,季札弃其室而耕,乃止。谒:寿梦长子,一作“遏”,号诸樊。《春秋》经写作“吴子遏”,《左传》、《史记》称“诸樊”。馀祭:寿梦次子,《左传》记其名一作“戴吴”,马王堆三号墓出土帛书《春秋事语》作“余蔡”。夷昧:寿梦三子。《左传》作“夷末”,《史记》作“馀昧”。迮(zé,又读zuò):仓促。尚:佑助。悔:咎,灾祸,这里指亡故。谒也死:谒在位十三年,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在伐楚战争中,中冷箭死于巢(今安徽巢县)。馀祭也死:馀祭在位四年(《史记》误作十七年),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在视察战船时被看守战船的越国俘虏行刺身亡。夷昧也死:夷昧在位十七年(《史记》误作四年),前527年(鲁昭公十五年)卒。使而亡:出使在外。《史记·吴世家》所记与此不同:“王馀眛卒,季札让,逃去。”认为季札是为让位而逃走的。僚:《公羊传》这里说他是“长庶”,即吴王寿梦妾所生的长子,季札的异母兄。《史记·吴世家》则说他是“王馀眛之子”。以《公羊传》为是。阖庐(lǘ):公子光即吴王位后的号,《史记》说他是诸樊之子,《世本》说他是夷昧之子。专诸:伍子胥为公子光找到的勇士,前515年(吴王僚十三年)四月,公子光请王僚喝酒,使专诸藏匕首于炙鱼之中,进食时取出匕首刺王僚胸而杀之。致国乎季子:把王位给季札。《史记·吴世家》谓阖庐刺杀王僚后即承吴王位,无让国于季札之意。延陵:春秋吴邑,今江苏常州。季札食邑于此,所以又号“延陵季子”。不名:不直称名。古人生三月取名,年二十行冠礼,另取字。对人表示尊敬,就称其字而不称名。不一而足:不因为一事一物就认为够条件了。与今义不同。
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苟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之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子,我宜当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前544年(鲁襄公二十九年),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左传》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前585年)就已称王。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春秋》记事称之为“吴子”,“子”的爵位在公、侯、伯之下,所以实际上是贬称。而《公羊传》出于“诸夏”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甚至否认吴国“有君、有大夫”,对《春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

  这篇文章是《春秋公羊传》解释《春秋》为什么用“吴子”肯定吴国“有君”,用“聘”肯定吴国“有大夫”的。全文层层设问,步步深入,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仁、深明大义,正是他使吴国在诸夏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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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有一妻一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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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齐国有个人和一妻一妾共同生活。丈夫每次外出,都(说)是吃饱喝足才回家。妻子问跟他一起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他就说)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妻子对妾说:“丈夫(每次)出去,都是酒醉饭饱才回家,问是谁跟他在一起吃喝,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可是,从来也不曾见有显贵体面的人到家里来。我要暗中看看他到底去什么地方。”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 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第二天)清早起来,(妻子)便拐弯抹角地跟踪丈夫。(走遍)整个都城,没有谁停下来与他打招呼交谈。最后(他)走到东门城外的坟墓中间,向那些扫墓的人乞讨残羹剩饭。不够,又四下里看看,到别的扫墓人那里。这就是他天天酒醉饭饱的方法。妻子回去,(把看到的一切)告诉了妾,说:“丈夫,是我们指望依靠过一辈子的人。现在却是这个样子。”于是两人一起在院子里大骂,哭成一团。丈夫却一点也不知道,还得意洋洋地从外面回来,在妻妾面前大耍威风。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在君子看来,人们用来求取升官发财的方法,能够不使他们的妻妾引以为耻而共同哭泣的,是很少的!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yàn)酒肉而后反。 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Jiàn)良人之所之也。”
  处室:居家度日。良人:古时妻子称丈夫。餍:饱食。反:通“返”,回家。显者:显要的人,达官贵人。瞷:窥视,偷看。

  蚤(zǎo)起,施(yì)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fán)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 施(yí)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蚤:同“早”。施:斜。这里指斜行,斜从 跟随,以免被丈夫发现。国中:都城中。国:城。卒:最后。之:来到。东郭:东边的城墙。墦间:坟墓间。墦:坟墓祭者:祭扫坟墓的人。讪:讥讽,嘲骂。中庭:庭院里。施施:喜悦的样子。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希:通“稀”。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

  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

  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参考资料:

1、 吴小如 .古文精读举隅 :山西教育出版社 ,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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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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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穿着柔软光泽的羔羊皮袄,为人忠信正直又美好。他是这样一个人啊,舍弃生命也不改变节操。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穿着豹皮装饰袖口的羔皮袄,高大有力为人豪。他是这样一个人啊,国家的司直能够主持正义。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羔羊皮袄既光洁又鲜艳,三道豹皮装饰得真漂亮。他是这样一个人啊,称得上是国家的贤能俊才。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62-164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59-161

羔裘(qiú)如濡(rú),洵(xún)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羔羊皮裘,古大夫的朝服。濡:润泽,形容羔裘柔软而有光泽。洵:信,诚然,的确。侯:美。其:语助词。舍命:舍弃生命。渝:改变。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豹饰:用豹皮装饰皮袄的袖口。孔武:特别勇武。孔,甚;很。司直:负责正人过失的官吏。

羔裘晏(yàn)兮,三英粲(càn)兮。彼其之子,邦之彦(yàn)兮。
晏:鲜艳或鲜明的样子。三英:装饰袖口的三道豹皮镶边。粲:光耀。彦:美士,指贤能之人。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62-164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59-161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这首诗的主旨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讽刺现实之作,一说是赞美正直官吏之诗。全诗三章,每章四句。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诗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

  《郑风·羔裘》这首诗,起笔描述羔裘的外在美,作者具体而微地描写了羊皮袍子的皮毛质地是如何的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是如何的鲜艳漂亮。然后才赞美穿此羔裘的人的内在美,写外在美的目的是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和对其中寓意的深刻揭示,借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总而言之,人衣相配,美德毕现,这位官员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外在美、气质美和品行美、形象美高度统一。这样理解符合认为此诗主旨为赞美优秀官吏的说法。

  这首诗,从表现手法说,属赋体。作者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极其自然,也极为高明。因为衣裳总是人穿的,从衣裳联想到人品,再自然不过了。至于一个人的品质、德性要说得很生动、形象,就不那么容易,而此诗作者的聪明之处,也在这里。他用看得见的衣服的外表,来比喻看不见、感得到的较为抽象的品行德性,手法是极为高明的。比如,从皮袍子上的豹皮装饰,联想到穿这件衣服的人的威武有力就十分贴切,,极为形象。但作为一首讽刺诗来说,有些过于含蓄,以至千百年来聚讼不已。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162-164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5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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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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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不吴不敖,胡考之休。
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不吴不敖,胡考之休。
丝绸祭服白又净,戴冠样式第一流。从庙堂里到门内,祭牲用羊又用牛。大鼎小鼎食物满,兕角酒杯弯一头,美酒香醇味和柔。不喧哗也不傲慢,保佑大家都长寿。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81-782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92-694
丝衣其紑(fóu),载弁(biàn)(qiú)俅。自堂徂(cú)基,自羊徂牛,鼐(nài)鼎及鼒(zī),兕(sì)(gōng)其觩(qiú)。旨酒思柔。不吴不敖(áo),胡考之休。
丝衣:神尸所穿的丝质白色的祭服。紑:洁白鲜明貌。载:借为“戴”。弁:古代贵族戴的鹿皮帽子。俅俅:形容冠饰美丽的样子。一说恭顺貌。堂:庙堂,或以为即明堂。徂,门内、门限。鼐:大鼎。鼒:小鼎。兕觥:犀牛角做的盛酒器。觩:形容兕觥弯曲的样子。旨酒:美酒。思:语助词,无义。柔:指酒味柔和。吴:大声说话,喧哗。敖:通“傲”,傲慢。胡考:即寿考,长寿之意。休:美誉,一说指福禄。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81-782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92-694
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兕觥其觩。旨酒思柔。不吴不敖,胡考之休。

  此诗首二句言祭祀之穿戴。穿的是丝衣,戴的是爵弁。丝衣一般称作纯衣,《仪礼·士冠礼》:“爵弁,服纁裳、纯衣、缁带、韎韐。”郑玄注:“纯衣,丝衣也。”弁即爵弁,“其色赤而微黑”(《仪礼·士冠礼》郑玄注),与白色的丝衣配合,成为祭祀的专用服饰。《礼记·檀弓上》曰:“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缁衣。”《毛诗序》可能就是根据这两句诗而断定此篇与祭祀有关。“俅俅”毛传训为“恭顺貌”,而《说文解字》曰:“俅,冠饰貌。”《尔雅》亦曰:“俅俅,服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云:“上文紑为衣貌,则俅俅宜从《尔雅》、《说文》训为冠服貌矣。”马瑞辰的意思是首句的“紑”既为丝衣的修饰语,则二句的“俅俅”与之相应当为弁的修饰语,故训为冠饰貌,而不训恭顺貌。

  三、四句言祭祀之准备。“自堂徂基”点明祭祀场所。“基”通“畿”,指庙门内。这个地方又称作“祊”(崩)。《礼记·礼器》:“设祭于堂,为祊乎外。”郑玄注:“祊祭,明日之绎祭也。谓之祊者,于庙门之旁,因名焉。”王夫之《张子正蒙注·王禘》:“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于室者,正祭;于祊,绎祭。”这是正祭与绎祭区别之所在。《毛诗序》或许就是据此推断此篇是“绎”。羊、牛是用作祭祀的牺牲。

  五、六句言祭祀之器具。鼎是古代的炊具,又是祭祀时盛熟牲的器具。此处无疑用作后者。鼐和鼒其实也是鼎,只是大小不同。鼐最大,用以盛牛,《说文解字》:“鼐,鼎之绝大者。”段玉裁注:“绝大谓函牛之鼎也。”鼎次之,用以盛羊,鼒最小,用以盛豕。陈奂《诗毛氏传疏》曰:“上句‘堂’‘基’‘羊’‘牛’以内外小大作俪耦,至本句变文。”也就是说,由上句的从小及大,变为此句的从大及小。“兕觥”又称爵,《诗毛氏传疏》:“兕觥为献酬宾客之爵,绎祭行旅酬(祭礼完毕后众人聚在一起宴饮称为‘旅酬’),故设兕觥焉。”

  最后三句言祭后宴饮,也就是“旅酬”。这里突出的是宴饮时的气氛,不吵不闹,合乎礼仪。《小雅·桑扈》最后一章:“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彼(通‘匪’)交(儌)匪敖,万福来求(聚)。”与这三句正可互相印证。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9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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