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克恭

高克恭

高克恭(1248—1310)字彦敬,号房山,色目人,占籍大同(今属山西),其父徙居燕京(今北京),祖籍西域(今新疆)。由京师贡补工部令史,选充行台掾,擢山东西道按察司经历,历河南道按察司判官,大中时,官至刑部尚书。画山水初学二米,后学董源、李成笔法,专取写意气韵,亦擅长墨竹,与文湖州并驰,造诣精绝。 25篇诗文

人物生平

  祖父汉名乐道。父名亨,字嘉甫,对儒家经典与理学颇有研究,且重操行,达官名士交章举荐,但他崇尚风雅,不乐于仕途晚年退居大都房山,生子五人,克恭为其长子。克恭早年受父亲影响,于经学奥义,口诵心研,“识悟弘深”。至元十二年(1275)起,他先补各处掾吏,后任户部主事,以文雅置身于公卿大夫与魁儒硕彦之间,渐以名闻。

  至元二十二年、二十三年,高克恭先后任河南道和山东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二十四年,升监察御史,台臣称他处事干练,持法有度,纲条具举。次年,桑哥为相,选为右司都事,次年改派江淮行省,考核簿书,施政号称“平恕”。还都后,授为兵部郎中。不久,桑哥被处死,朝议称高克恭为端介练达之士,选为江淮行省左右司郎中。在任期间,定儒籍,罢弊政,荐才望。当时浙西公田多隐漏失实,行省命高克恭检括。克恭认为,江南每岁输粮四百万石,浙西地区占三分之二,其中公田七十五万一千顷有余,办粮一百三十万石,租粮是民田的近二十倍,公田租赋特重,其由源于宋代贾似道检括公田,骚扰民间,民田有限,只好强行拼凑,田有虚额,官府不予蠲免,于是负欠者众,吏民交病,应讲求良法,不当再次骚扰。他的意见未被采纳。后来又有理财大臣奉朝命至杭州经理田粮,增收浙东夏税,瓯、婺一带深受其扰,行省自执政以下皆顺旨画诺,唯高克恭认为此举在重伤百姓,拒不署名,并烧毁了一批经理帐册。

  杭州每年征调百姓看管官仓,如遇奸利事件,宫库折耗,百姓变卖子女无法偿还。高克恭则另选州县受钱代服徭役的人夫承当,服一年则升其任,百姓得免于征调,杭州此后便以此为常规。税务司往往列刑具于门,用以惩办逃税人员,克恭召见税司官吏,问税入定数多少,答称,不足额定之数。克恭说:我将向上司明言,但示此刑具,加之以威,不是称职的作为。次晨赴税司牙署,见刑具已去,而税入此后却反有盈余。至元末年,江浙一带仍厉行火禁。克恭认为,平民依赖手工维持生计,如因火灾频发而严禁夜间点火,那末小民房屋狭小,夜间又势必要点灯作业,只好设法遮藏,结果,反倒使火灾频频发作。因此,他取消了这一条禁令,此举深得杭民拥戴。

  江淮行省易名江浙,高克恭复归中书任郎中。元贞二年(1296),升山西河北道廉访副使。时畅师文仅任佥事,位在其下,高克恭上疏御史台,列“不可居纯甫(畅师文字)之上者”三条,力辞其任,于是,大德元年(1297)改选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畅师文也升为他任,时人多称克恭谦让之德。敬父与克恭同历台、省之职,情义款密,但后来渐染放荡之习,饮酒则往往出语诋毁,使人难堪,克恭毫不动意,称“敬父趣尚高远,不应以小过摈废”,并力荐于朝。任职期间曾建言,朝廷累颁诏旨,议行贡举法,但权臣卖官营私,拔引同类,阻碍施行,致使天下乏才,因此,贡举法应立即施行。又言敦学校、选实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狱等事,同列多龃龉讥讪,唯御史大夫彻里为之首肯。大德三年,调任工部侍郎,进而转为翰林直学士。

  大德六年,授吏部侍郎。次年河东(今山西)大地震,高克恭被派赴平阳,赈饥葬死,审冤案,平反若干事。大德八年,改刑部侍郎。有人上告御史问案时有枉法行为,元成宗命立案问罪。与御史联名办案的官吏为免受牵连,纷纷袒护投诉者,御史于是服罪,后虽遇赦免,但仍议加责罚。高克恭深察其事,坚持联名办事者当与御史同罪,其言与执政意旨不合,但在朝廷辩论时,克恭始终不改初衷。升任刑部尚书后又建言:修明刑罚,本是教化人道的辅助手段,而人道莫大于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常秩序。而今子控父罪,妇指夫罪,弟证兄罪,奴诉主罪,拷掠成案,大伤风化,宜加禁绝。又在押囚犯,每年死于狱中不下数百人,这些都足以证明,施政有碍于阴阳调和,亟待改善。在刑部与同官论事,不肯随声应和。不久,改任大名路总管。

  至大三年(1310)二月还京师,将朝拜之际,感风寒,久治不愈,九月初去世。一子名柜,曾任秘书著作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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