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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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2、 钟输等 .文言文鉴赏辞典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9 :57-58 .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亦:也。欲:想要。兼:同时具有。舍:舍弃。取:选取。甚:超过。于:比。故:所以,因此。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恶:厌恶。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如使:假如,假使。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莫:没有。则:那么。凡:凡是,一切。得生:保全生命。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为:做。而:但是。是故:这是因为。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是:此,这样。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则:就。弗:不。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蹴:用脚踢。而:表修饰。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宫室:住宅。奉:侍奉。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与:同“欤”,语气助词。乡:同“向”,先前、从前。已:停止,放弃。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2、 钟输等 .文言文鉴赏辞典 :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9 :57-58 .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参考资料:

1、 唐满光 .历代名篇赏析集成 :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8 :107-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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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食物,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它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为了大义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亦:也。
欲:喜爱
得兼:两种东西都得到。
舍:舍弃。
取:选取。
甚:胜于。
于:比。
故:所以,因此。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厌恶。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如使:假如,假使。
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莫:没有。
则:那么。
凡:凡是,一切。
得生:保全生命。
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为:做。
而:但是。
是故:这是因为。
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是:此,这样。
心:思想
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则:就。
弗:不。
得:得到。
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蹴:用脚踢。
而:表修饰。
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宫室:住宅。
奉:侍奉。
穷乏者:穷人。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感激。
与:同“欤”,语气助词。
乡:同“向”,先前、从前。
已:停止。
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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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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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二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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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向贺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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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对曰:“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狄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以免于难。及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宜及于难,而赖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宣子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赐。”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叔向去拜见韩宣子,韩宣子正为贫困而发愁,叔向却向他表示祝贺。宣子说:“我有卿大夫的名称,却没有卿大夫的财富,没有什么荣誉可以跟其他的卿大夫们交往,我正为此发愁,你却祝贺我,这是什么缘故呢?”

  对曰:“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狄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以免于难。及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宜及于难,而赖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叔向回答说:“从前栾武子没有一百顷田,家里穷的连祭祀的器具都备不齐全;可是他能够传播德行,遵循法制,名闻于诸侯各国。各诸侯国都亲近他,一些少数民族都归附他,因此使晋国安定下来,执行法度,没有弊病,因而避免了灾难。传到桓子时,他骄傲自大,奢侈无度,贪得无厌,犯法胡为,放利聚财,该当遭到祸难,但依赖他父亲栾武子的余德,才得以善终。传到怀子时,怀子改变他父亲桓子的行为,学习他祖父武子的德行,本来可以凭这一点免除灾难;可是受到他父亲桓子的罪孽的连累,因而逃亡到楚国。那个郤昭子,他的财产抵得上晋国公室财产的一半,他家里的佣人抵得上三军的一半,他依仗自己的财产和势力,在晋国过着极其奢侈的生活,最后他的尸体在朝堂上示众,他的宗族在绛这个地方被灭亡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八个姓郤的中有五个做大夫,三个做卿,他们的权势够大的了,可是一旦被诛灭,没有一个人同情他们,只是因为没有德行的缘故!现在你有栾武子的清贫境况,我认为你能够继承他的德行,所以表示祝贺,如果不忧愁德行的建立,却只为财产不足而发愁,我表示哀怜还来不及,哪里还能够祝贺呢?”

  宣子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赐。”
  宣子于是下拜,并叩头说:“我正在趋向灭亡的时候,全靠你拯救了我。你的恩德不敢独自承受,恐怕从我的祖宗桓叔以下的子孙,都要感谢您的恩赐。”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qīng)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韩宣子:名起,是晋国的卿。卿的爵位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实:这里指财富。无以从二三子:意思是家里贫穷,没有供给宾客往来的费用,不能跟晋国的卿大夫交往。二三子,指晋国的卿大夫。

  对曰:“昔栾(luán)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xiàn)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róng)(dí)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jiù),以免于难。及桓(huán)子,骄泰奢(shē)(chǐ),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huì),宜及于难,而赖(lài)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huán)之罪,以亡于楚。夫郤(xì)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shì)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jiàng)。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xiá),何贺之有?”
  栾武子:晋国的卿。无一卒之田:没有一百人所有的田亩。古代军队编制,一百人为"卒"。一卒之田,顷。是上大夫的俸禄。宗器:祭器。宪则:法制。越:超过。刑:法,就是前边的"宪则"。行刑不疚:指栾书弑杀晋厉公而不被国人责难。以免于难:因此避免了祸患。意思是没有遭到杀害或被迫逃亡。桓子:栾武子的儿子。骄泰:骄慢放纵。艺:度,准则。略则行志:忽略法制,任意行事。假货居贿:把财货借给人家从而取利。贿,财。而赖武之德:但是依靠栾武子的德望。以没其身:终生没有遭到祸患。怀子:桓子的儿子。修:研究,学习。离桓之罪:(怀子)因桓子的罪恶而遭罪。离,同"罹",遭到。以亡于楚:终于逃亡到楚国。郤昭子:晋国的卿。其富半公室:他的财富抵得过半个晋国。公室,公家,指国家。其家半三军:他家里的佣人抵得过三军的一半。当时的兵制,诸侯大国三军,合三万七千五百人。一说郤家人占据了晋国三军中一半的职位。晋国有三军,三军主将与将佐,合称为“六卿”。宠:尊贵荣华。以泰于国:就在国内非常奢侈。泰,过分、过甚。其身尸于朝:(郤昭子后来被晋厉公派人杀掉,)他的尸体摆在朝堂(示众)。其宗灭于绛:他的宗族在绛这个地方被灭掉了。绛,晋国的旧都:在现在山西省翼城县东南。八郤,五大夫,三卿:郤氏八个人,其中五个大夫,三个卿。吾子:您,古时对人的尊称。能其德矣:能够行他的道德了。吊:忧虑。

  宣子拜,稽(qǐ)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jiā)吾子之赐。”
  稽首:顿首,把头叩到地上。起:韩宣子自称他自己的名字。专承:独自一个人承受。桓叔:韩氏的始祖。

  叔向见韩宣子,宣子忧贫,叔向贺之。宣子曰:“吾有卿之名而无其实,无以从二三子,吾是以忧,子贺我,何故?”

  对曰:“昔栾武子无一卒之田,其宫不备其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则,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戎狄怀之,以正晋国。行刑不疚,以免于难。及桓子,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略则行志,假货居贿,宜及于难,而赖武之德以没其身。及怀子,改桓之行,而修武之德,可以免于难,而离桓之罪,以亡于楚。夫郤昭子,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恃其富宠,以泰于国。其身尸于朝,其宗灭于绛。不然,夫八郤,五大夫,三卿,其宠大矣,一朝而灭,莫之哀也,唯无德也。今吾子有栾武子之贫,吾以为能其德矣,是以贺。若不忧德之不建,而患货之不足,将吊不暇,何贺之有?”

  宣子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非起也敢专承之,其自桓叔以下,嘉吾子之赐。”

  本文通过人物对话的方式,先提出"宣子忧贫,叔向贺之"这个出人意料的问题,然后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文章先不直接说明所以要贺的原因,而是举出栾、郤两家的事例说明,贫可贺,富可忧,可贺可忧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德。继而将宣子与栾武子加以类比,点出可贺的原因,并进一步指出,如果不建德而忧贫,则不但不可贺,反而是可吊的,点出本文的中心论点。最后用韩宣子的拜服作结,说明论点,有巨大的说服力。这样既把道理讲得清清楚楚,又使人感到亲切自然。本文引用历史事实,阐明了贫不足忧,而应重视建德,没有德行,则愈富有而祸害愈大,有德行则可转祸为福的道理。

  这段文字记叙了叔向向韩宣子提建议的过程。叔向的建议,采用了正反结合的阐述方法,因此相当有说服力,他的言论一方面固然是为了卿大夫身家的长久之计,另一方面也对“骄泰奢侈,贪欲无艺”的行为提出了批评,这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是有很深刻的警示作用。本文语言上难度较大,应在把握文意的基础上,了解文中人物的关系,结合注解和上下文,再来理解较难的词语和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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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鸟

: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天命玄鸟降人间,简狄生契商祖先,住在殷地广又宽。当时天帝命成汤,征伐天下安四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昭告部落各首领,九州土地商占遍。商朝先王后继前,承受天命不怠慢,裔孙武丁最称贤。武丁确是好裔孙,成汤遗业能承担。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龙旗大车有十乘,贡献粮食常载满。国土疆域上千里,百姓居处得平安。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开拓疆域达四海,四夷小国来朝拜,车水马龙各争先。景山外围黄河绕,殷受天命人称善,百样福禄都占全。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816-819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722-724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yīn)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zhēng)域彼四方。
玄鸟:黑色燕子。传说有娀氏之女简狄吞燕卵而怀孕生契,契建商。商:指商的始祖契。宅:居住。芒芒:同“茫茫”,广大的样子。古:从前。帝:天帝,上帝。武汤:即成汤,汤号曰武。正:同“征”。又,修正疆域。方:遍,普。后:上古称君主,此指各部落的酋长首领(诸侯)。

方命厥(jué)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dài),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mí)不胜。
奄:拥有。九有:九州。传说禹划天下为九州。有:“域”的借字,疆域。先后:指先君,先王。命:天命。殆:通“怠”,懈怠。武丁:即殷高宗,汤的后代。武王:即武汤,成汤。胜:胜任。

龙旂(qí)十乘(shèng),大糦(xī)是承。邦畿(jī)千里,维民所止,肇(zhào)域彼四海。
旂:古时一种旗帜,上画龙形,竿头系铜铃。乘:四马一车为乘。糦:同“饎”,酒食。宾语前置,“大糦”作“承”的前置宾语。承,捧,进献。邦畿:封畿,疆界。止:停留,居住。肇域四海:始拥有四海之疆域。四海,《尔雅》以“九夷、八狄、七戎、六蛮”为“四海”。或释“肇”为“兆”,兆域,即疆域。开辟疆域以至于四海。

四海来假(gé),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hè)
来假:来朝。假,通“格”,到达。祁祁:纷杂众多之貌。景:景山,在今河南商丘,古称亳,为商之都城所在。景,广大。员,幅员。咸宜:谓人们都认为适宜。百禄:多福。何:通“荷”,承受,承担。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816-819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722-724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这是殷商后代宋国祭祀其祖先武丁的乐歌。《毛诗序》云:“《玄鸟》,祀高宗也。”郑笺云:“祀当为祫。祫,合也。高宗,殷王武丁,中宗玄孙之孙也。有雊雉之异,又惧而修德,殷道复兴,故亦表显之,号为高宗云。崩而始合祭于契之庙,歌是诗焉。”郑玄的意思是《毛序》所说的“祀”是合祀,而他所讲到的“雊雉之异”,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是这么一回事:“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雊)。武丁惧。祖己曰:‘王勿忧,先修政事。’” 据今人的研究,商是以鸟为图腾的民族,“雊雉之异”的传说与“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话不无相关。而“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则是关于商的起源的最珍贵的早期文献资料。传说中商的祖先契是其母有娀氏之女吞下燕卵之后生下的。《史记·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上古典籍中对此传说有相当多的记载。《楚辞·离骚》:“望瑶台之偃蹇兮,见有娀之佚女。……凤鸟既受诒兮,恐高辛之先我。”《楚辞·天问》:“简狄在台,喾何宜?玄鸟致诒,如何喜?”《吕氏春秋·音初》:“有娀氏有二佚女,为之成之台,饮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视之,鸣若嗌嗌。二女爱而争搏之,覆以玉筐。少选,发而视之,燕遗二卵北飞,遂不反。”此外如《太平御览》卷八二引《尚书中候》,《史记·三代世表》褚少孙补引《诗含神雾》等纬书也记录了这同一传说。更有意思的是:传世的晚商青铜器《玄鸟妇壶》上有“玄鸟妇”三字合书的铭文,其含义表明作此壶者系以玄鸟为图腾的妇人。玄鸟是商部族的崇拜图腾,“天命玄鸟”的传说正是原始商部族的起源神话。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审视这一神话,可发现它作为一种原型,有其典型意义。有关鸟卵生子的传说长期流传于东北地区,如《论衡·吉验》:“北夷橐离国王侍婢有娠。王欲杀之。婢对曰:‘有气大如鸡子,从天而下,我故有娠。”’《清太祖武皇帝实录》:“长白山,……有神鹊衔一朱果置佛古伦衣上,……其果入腹,既感而成孕。”高丽李奎极《李相国文集》中亦有鸟卵生子的传说,与《魏书·高句丽传》所记之事略同。而据傅斯年考证,商部族正是发迹于东北渤海地区。

  由此可见,所谓的“雊雉之异”是为了显示高宗武丁的中兴而造出的神话,它正基筑于商民族的玄鸟图腾信仰。商至盘庚而迁殷,发展兴旺,政局稳定。盘庚死后,传位二弟小辛,小辛不幸三年而亡,又传位三弟小乙,小乙即位十年而亡。其时殷道又衰,小乙之子武丁立,用傅说为相,伐鬼方、大彭、豕韦,修政立德,终使国家大治。诗云:“龙旂十乘,大糦是乘。”郑玄笺曰:“交龙为旗,高宗之孙子有武功,有王德于天下者,无所不胜服。乃有诸侯建龙旗者十乘,奉承黍稷而进之者,亦言得诸侯之欢心。十乘者,由二王后,八州之大国与?”中原部族建立联盟后,统以龙为标志,“龙以建旗”。商族在东北兴起后,南下黄河流域,进而控制诸夏。高宗武丁时,中原各部族以车载稻米进贡。诗云:“四海来假,来假祁祁”,则不但是中原诸夏部族,即使是氐、羌等四边民族也纷纷进贡朝见。武丁功业之隆,于此可见。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7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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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鼠

: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你看这黄鼠还有皮,人咋会不要脸面。人若不要脸面,还不如死了算啦。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你看这黄鼠还有牙齿,人却不顾德行。人要没有德行,不去死还等什么。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你看这黄鼠还有肢体,人却不知礼义。人要不知礼义,还不如快快死去。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01-1022、 雷抒雁.相鼠:圣人之师——读《诗经·鄘风·相鼠》[J].诗刊,2010,06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视也。仪:威仪,指人的举止作风大方正派而言,具有尊严的行为外表。一说为“礼仪”。何为:为何,为什么。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sì)
止:假借为“耻”,郑笺释为“容止”,也可通。俟:等。“不死何俟”为“俟何”宾语前置。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chuán)死?
体:肢体。礼:礼仪,指知礼仪,或指有教养。胡:何,为何,为什么,怎么。遄:快,速速,赶快。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01-1022、 雷抒雁.相鼠:圣人之师——读《诗经·鄘风·相鼠》[J].诗刊,2010,06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相鼠》大约是《诗经》里骂人最露骨、最直接、最解恨的一首。汉儒们“嫌于虐且俚矣!”意思是最粗鄙的语言暴力,是《诗》“三百篇所仅有”。但对此诗咒骂的对象,说法不一。前人对这个问题大致上有二说:《毛诗序》以为是刺在位者无礼仪,郑笺从之;《鲁诗》则认为是妻谏夫,班固承此说。后一说虽然有何楷、魏源、陈延杰诸家的阐发,但究竟由于所申述的内容与此诗所显露的深恶痛绝的情感不吻合,故为大多数说诗者所不取,而从毛序郑笺之说。

  《诗经》中写到“鼠”的有五首(《雨无正》“鼠思泣血”之鼠通癙,未计),除此诗外,其他四首都是直接把鼠作为痛斥或驱赶的对象,确实“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自古而然。而此诗却有所不同,偏偏选中丑陋、狡黠、偷窃成性的老鼠与卫国“在位者”作对比,公然判定那些长着人形而寡廉鲜耻的在位者连老鼠也不如,诗人不仅痛斥,而且还要他们早早死去,以免玷污“人”这个崇高的字眼。至于所刺的“在位者”是谁,所刺何事,虽曾有过多种说法,但已无法考实,翻开卫国的史册,在位者卑鄙龌龊的勾当太多,如州吁弑兄桓公自立为卫君;宣公强娶太子伋未婚妻为妇;宣公与宣姜合谋杀太子伋;惠公与兄黔牟为争位而开战;懿公好鹤淫乐奢侈;昭伯与后母宣姜乱伦;等等。父子反目,兄弟争立,父淫子妻,子奸父妾,没有一件不是丑恶之极、无耻之尤。这些在位者确实禽兽不如,禽兽尚且恋群,而他们却是骨肉相残。此篇诗人咬牙切齿,是有感而发。

  此篇三章重叠,以鼠起兴,反覆类比,意思并列,但各有侧重,第一章“无仪”,指外表;第二章“无止(耻)”,指内心;第三章“无礼”,指行为。三章诗重章互足,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意思,这是《诗经》重章的一种类型。此诗尽情怒斥,通篇感情强烈,语言尖刻;每章四句皆押韵,并且二、三句重复,末句又反诘进逼,既一气贯注,又回流激荡,增强了讽刺的力量与风趣。

参考资料:

1、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01-1022、 雷抒雁.相鼠:圣人之师——读《诗经·鄘风·相鼠》[J].诗刊,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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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棠

: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砍细细养护,曾是召伯居住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毁细细养护,曾是召伯休息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棠梨树郁郁葱葱,不剪不折细细养护,曾是召伯停歇处。

参考资料:

1、 方玉润.《诗经原始》:清同治十年刻本,清同治十年:23

蔽芾(fèi)甘棠(táng),勿翦(jiǎn)勿伐,召(shào)伯所茇(bá)
蔽芾:小貌。一说树木高大茂密的样子。甘棠:棠梨,杜梨,落叶乔木,果实圆而小,味涩可食。芾:盛貌;蔽:谓可蔽风日也。翦:同“剪”,伐,砍伐。召伯:即召公,姬姓,封于燕。茇:草舍,此处用为动词,居住。败:伐,毁坏。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qì)
憩:休息。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shuì)
拜:拔也,一说屈、折。说:通“税”,休憩,止息。

参考资料:

1、 方玉润.《诗经原始》:清同治十年刻本,清同治十年:23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召公在治西方的时候,治理得当,人民和睦。等到他去世了,人们怀念他,连他种的树都不忍心破坏,后人便作了这首诗来纪念他。全诗纯用赋体铺陈排衍,物象简明,而寓意深远,真挚恳切,体现了人民对召公的赞美和怀念。

  《甘棠》一诗的主旨,自古至今,惟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认为是讽刺召伯之作,其他几乎众口一辞,均认为是怀念召伯的诗作。如《毛诗序》云:“《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于南国。”郑笺云:“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朱熹《诗集传》云:“召伯循行南国,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后人思其德,故爱其树而不忍伤也。”

  对比每章第二句针对甘棠发出的动作:首章曰“勿伐”,伐是齐根砍断;次章曰“勿败”,败是坏其枝叶;末章曰“勿拜”,拜,攀援使弯。《诗经》的重章叠句往往表现为情感上的由浅入深、由轻至重,行为动作上的由简至繁、由小到大,体现的是对主题的逐层深化。但这首《甘棠》一反故常,表现为动作上和行为上的先重后轻。由断到折再到使弯曲,动作愈来愈轻 。它说明了人们对甘棠的珍重态度,伐倒是不行的,折断枝叶也不可,既使是攀援弄弯也是不准的。于是这组动词的妙处和这组叠句的妙处所在即为: 它是用先重后轻的方式传达一种神圣的情感,一种基于敬仰、怀念召伯衍生出的对甘棠的情感。

  再看每章末句由召伯做出的行动:首章曰“所茇”,茇是居住的意思,居住是较长一段时间内的状态;次章曰“所憩”,憩是休息,休息是较短时间内的状态;末章曰“所说”,“说”读为税,税即税驾,停下车子叫税驾,停下车子的时间比休息片刻的时间还要短。由居住到休息再到停车,行为愈来愈简。一位可敬的人居住时间长的地方,那地方就成了他的故居,人们视其为圣地,在那里人们睹物思人,想见其为人,有历史感和真实感。如果这可敬的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神圣的、至高无上的 ,别说是他长期居住的地方 ,就是他曾经立足、流连的地方也会神圣起来,同样,这组表示召伯行为的动词也像上组动词一样 ,表现了人们对召伯的无上景仰之情,其实这正是重章叠句的好处。

  全诗三章,每章三句,全诗由睹物到思人,由思人到爱物,人、物交融为一。对甘棠树的一枝一叶,从不要砍伐、不要毁坏到不要折枝,可谓爱之有加,这种爱源于对召公德政教化的衷心感激。而先告诫人们不要损伤树木,再说明其中原因,笔意有波折亦见诗人措辞之妙。突将爱慕意说在甘棠上,末将召伯一点,是运实于虚法。缠绵笃挚,隐跃言外。

参考资料:

1、 《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3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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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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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藤覆盖了一丛丛的黄荆,野葡萄蔓延在荒凉的坟茔。我的亲密爱人长眠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守安宁!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葛藤覆盖了丛生的酸枣枝,野葡萄蔓延在荒凉的坟地。我的亲密爱人埋葬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自安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他头下的角枕是那样光鲜,身上的锦被多么光华灿烂!我的亲密爱人安眠在这里,谁和他在一起?独枕待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没有你的日子里夏天煎熬,冬夜是那样漫长难耐孤寒。终有一天我也要化作清风,随你而来相会在碧落黄泉!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没有你的日子里冬夜漫漫,夏天是那样漫长尤感孤寂。终有一天我也要化为泥土,随你而来相聚在这块宝地!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38-240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36-239

(gé)生蒙楚,蔹(liǎn)(màn)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藤本植物,茎皮纤维可织葛布,块根可食,花可解酒毒。蒙:覆盖。楚:灌木名,即牡荆。蔹:攀缘性多年生草本植物,根可入药,有白蔹、赤蔹、乌蔹等。予美:我的好人。亡此:死于此处,指死后埋在那里。

葛生蒙棘(jí),蔹蔓于域(yù)。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棘:酸枣,有棘刺的灌木。域:坟地。毛传:“域,营域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营域,或作茔域,古为葬地之称。《说文》:‘茔,墓地也’是也。”

角枕粲(càn)兮,锦衾(qīn)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角枕:牛角做的枕头。据《周礼·王府》注,角枕用于枕尸首。粲:同“灿”。锦衾:锦缎褥。闻一多《风诗类钞》:“角枕、锦衾,皆敛死者所用。”烂:灿烂。旦:天亮。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夏之日、冬之夜:夏之日长,冬之夜长,言时间长也。其居:亡夫的墓穴。下文“其室”义同。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38-240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36-239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从结构上看,可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为有“予美亡此”句的三章,后一部分为有“百岁之后”句的两章。对后一部分是用赋法,诸家无异议,但对前一部分,除第三章皆认为是赋外,第一、二两章却有“兴”、“比而赋”、“赋”等三种说法。“葛生蒙楚(棘),蔹蔓于野(域)”两句,互文见义,都既有兴起整章的作用,也有以藤草之生各有托附比喻情侣相亲相爱关系的意思,也有对眼前所见景物的真实描绘,可以说是“兴而比而赋”。这一开篇即出现的兴、比、赋兼而有之的意象,设置了荒凉凄清、冷落萧条的规定情境,显示出一种悲剧美作。接着,“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两句,是表达对去世的配偶表示哀悼怀念之情。这里的比兴意义是:野外蔓生的葛藤蔹茎缠绕覆盖着荆树丛,就像爱人那样相依相偎,而诗中主人公却是形单影只,孤独寂寞,好不悲凉。第三章写“至墓则思衾枕鲜华”(郝懿行《诗问》),“角枕、锦衾,殉葬之物也。极惨苦事,忽插极鲜艳语,更难堪”(牛运震《诗志》)。而“谁与独旦”如释“旦”为旦夕之旦,其意义又较“独处”、“独息”有所发展,通宵达旦,辗转难眠,其思念之深,悲哀之重,几乎无以复加。

  后两章,语句重复尤甚于前三章,仅“居”、“室”两字不同,而这两字意义几乎无别。可它又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句,“夏之日,冬之夜”颠倒为“冬之夜,夏之日”,不能解释为作歌词连番咏唱所自然形成,而是作者刻意为之。两章所述,体现了诗中主人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永无终竭的怀念之情,闪烁着一种追求爱的永恒的光辉。而“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室)”的感慨叹息,也表现出对荷载着感情重负的生命之旅最终归宿的深刻认识,与所谓“生命的悲剧意识”这样的现代观念似乎也非常合拍。

参考资料:

1、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38-2402、 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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